关于金飞燕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金飞燕同志兼职任中共政协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提名唐平生同志为合肥市瑶海区总工会主席人选;
免去陈庆常同志合肥市瑶海区总工会主席、中共合肥市瑶海区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孔德春同志中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张勇同志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提名为合肥市瑶海区总工会副主席人选,免去其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职务;
袁乃玉同志分管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日常工作;
解琛同志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免去其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耿勇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免去其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郭岚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实行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免去徐坤同志合肥市瑶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陈青原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童敏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李翊泉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中共合肥市瑶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如桦同志任政协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实行试用期一年),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孙之旺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唐勇同志原二级调研员职级自然免除;
赵从军同志原二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高斌同志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李斌同志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王振武同志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自然免除。
有关职务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
2020年6月27日